编办概况

卓尼县编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11-16 】 【选择字号:

 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,监督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职责,根据中央编办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和省编办《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。

   一是制定下发文件。为保证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制定并印发了《卓尼县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,并依据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中式样规范制作了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》、《回执》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》。

  二是确定抽查范围和抽查对象。截止2016年3月31日之前登记备案的所有事业法人单位,按照3%的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,选定对档案局、地震局和党校进行实地抽查

  三是开展实地核查。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原则,11月14日,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小组对档案局、地震局和党校3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。核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、查阅资料、现场询问等方式对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的遵守和执行情况,以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,对抽查情况进行如实记录,并签字盖章确认。

  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。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执法、常态化监管的主要手段,核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。经抽查发现3家单位未按规定悬挂法人证书正本,针对发现的问题,进行了现场反馈,要求限时整改,并在网站进行公示。

  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,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,维护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,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。

    监督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职责,根据中央编办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和省编办《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近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