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卓尼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公告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0-06-29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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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,帮助部门正确履行好“三定”规定,加快内部职责、业务有机融合,增强“三定”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根据中央和省上关于党政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建设的统一安排,在2015年制定并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,对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再梳理、再规范,对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部门“三定”规定重新进行梳理,编制了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。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、县委编办规范性审查,形成了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。本次梳理县直有权责事项的部门26个,共梳理权责事项4103项,其中:行政许可193项、行政处罚2933项、行政强制173项、行政征收5项、行政给付46项、行政裁决7项、行政确认79项、行政奖励70项、行政监督98项、其他行政权力499项,责任事项27699条、追责情形35099条,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已经县委编委会议讨论审定,现予以公布,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。
附件:卓尼县县级权责清单目录
卓尼县县级权责清单目录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