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办概况

卓尼县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04-07 】 【选择字号:

 

根据新修订的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以及州编委办安排部署和中央编办《关于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〉改版有关事项通知》(中央编办发函〔2015〕129号)及《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》(甘机编办发〔2016〕6号)通知规定,自2016年1月1日起要启用新版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,全县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、变更登记、证书补(换)领时,将一律使用新版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,同时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因此,时间紧,任务重,县编委办积极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从3月1日起开展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年审及换发新证工作,利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完成了全县所有法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年检和赋码、换发新证工作,完成率达到了100%。

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,是政府转变职能,深入推进简政放权,放管结合,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,也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,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,实行“多证合一、一证一码”后,事业单位只需向事业单位登记局一家提交一套表格、一套材料,即可获得核发的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新版证书(一证代替原来多证),将极大简化手续,方便服务对象,降低行政成本。